质量新风扑面来
——山东平邑县质监局开展“辐射式”质量法规宣传纪实
□ 甘信军 赵 新
“放假前,学校里的宣传栏和举办的‘质监法规进校园’的专题讲座里,专家们进一步给我们明确了假期里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楚食品的标签上是否有QS标志。如果有的话,说明这种食品是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如果没有,它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你手里拿的这个没有这个标志,不能购买。”春节期间,在位于沂蒙山腹地的一家农村超市里,两个从县城放假回家过春节的中学生正在讨论食品质量问题,这也是山东平邑县质监局致力于“辐射式”质监法规教育取得丰硕成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平邑县质监局把质监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提升全民质监法制意识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抓住根本、明确重点、辐射带动、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坚持以城镇带乡村、以学生带家长、以查处质量违法带社会公众的方式,对全体公众进行“辐射式”质监法规宣传教育,收到了较好成效。
长期以来,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质监法规宣传教育质量高于地处偏远位置的乡村。为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的质监法规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平邑县质监局克服交通不便等困难,采取了以城带镇、以镇带村的立体宣传模式。除日常在报纸、广播、新闻媒体上宣传和介绍食品、农资、家电选购常识,向农村的广大群众讲解鉴别伪劣的简易方法,传授农业标准化、产品标准化方面的知识外,还充分利用“3.15”、“世界计量日”等时机,采取赶质量大集的形式,联合当地农业局等职能部门,组织技术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的集市、农户和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标准、计量知识和简易的产品辨别真假的方法,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了质量纠纷案件的发生。去年以来,该局共组织进行了8次“质量大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1万人次直接受益。
春节前夕,该局针对乡村孩子进城上学的数量逐年增加的实际,把充分发挥学生的酵母和辐射作用作为质监法规宣传的重点工程。该局联合县司法局、普法办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活动期间,以相声、小品等方式把质监法规寓于节目之中,通过一个个诙谐幽默的“包袱”,向全县在校学生宣传普及了与他们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质监法律法规,为同学们送上了“法制文艺大餐”。同时,该局还与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巡回为10余所中小学校上法制课、法制讲座。通过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食品安全法》等质监法规的有关知识。此外,为营造良好的法规宣传环境,还协调学校在校园宣传栏、法制长廊中用知识问答、以案释法、漫画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宣传与学生们息息相关的质监法律法规知识。他们掌握质监法规知识后,在寒假期间回到位于偏远地区的家乡,向父母和乡亲们宣传,起到了“扬声器”的作用。
一直以来,该局还把查处质量违法案件作为质监法规宣传的有效载体,特别是对地处偏远地区的农村超市的质量违法案件查处更为重视。在质量案件的查处过程中,该局要求执法工作人员针对农村的社会公众有围观习惯的实际,在正确行使和执行违法案件正常的法规程序的基础上,现场要向在场的社会公众讲解本起质量违法案件违反的是哪项质量法规的哪个条款,并借此机会向群众介绍有关质量安全的知识和辨别产品质量好坏的知识,切实做到了查处一个违法商家教育一个村庄的作用。每个年度,该局都要组织行政执法力量,对分散在辖区内的近900个农村超市进行专项检查,使在质量案件查处中宣传质监法规知识、在查处质量案件的过程中普及质监法规知识和辨假识真方法的设想成为现实。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该局的质监法规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先后被山东省文明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质监局表彰为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被平邑县委、县政府评为法制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也走在了全县的前列。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