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政策支持 又有资金扶持
陕西职称评定等向标准化人才倾斜
本报讯 (记者王 梅)陕西省质监局、人社厅、教育厅共同推进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2013年开始,陕西从事标准化科研的技术人员将享受科研立项及评审、职称评定等待遇,这也是陕西为加快标准化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出台的重要举措。
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矛盾正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产业加快升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对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方面,是个空白点,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政策支持方案。为此,陕西省质监局、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出台《加强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对完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的政策支持;对从事标准化科研活动的政策支持、转化运用科研成果的资金扶持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政策支持方面,要求质监部门加大标准化科研立项方面政策扶持。对能够促进重点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项目,在陕西省标准化科研立项评审中,给予5~10分的额外加分,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对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支撑的地方标准申报项目,要在地方标准立项评审中,优先入选。
教育部门要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中要给予额外加分。其中,对可形成国际标准的项目,要给予7~10分的额外加分;对可形成国家标准的项目,要给予5~7分的额外加分;对可形成行业或地方标准的项目,要给予3~5分的额外加分。
人社和教育部门要在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规定对主持或作为前三起草人制定的国际、国家标准项目,视为依本人工作角色完成国家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对主持或作为前三起草人制定的行业和地方标准项目,视为依本人工作角色完成地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同时,在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评选中对在本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要优先推荐。
在资金支持方面,规定对全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主持成立驻陕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给予秘书处承担单位10~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项目,标准发布实施后,根据标准对促进全省重点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给予经费不等的补助。还要求教育部门对能够转化成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已立项高校科研项目,要给予重点资金扶持,
与此同时,陕西积极探索创新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模式,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开设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课程,培养通用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科研院所等多方合作,探索建立“标准化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大学生标准化实践基地”,培养大学生标准化意识,逐步建立完善全省通用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