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县质监局通过实施四项监管措施,增强白酒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白酒产品质量的稳定。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要求获证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白酒购销制度,严格生产工艺,详细记载原料进货来源、产品销售去向,确保上市的白酒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二是强化出厂检验,加强质量控制,凡出厂白酒必须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白酒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调查,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改进技术,确保质量;四是严格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示规定,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