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玩文字游戏,土壤调理剂硬充磷肥
湖南质监给农资市场进行“大扫除”
本报讯(肖忆梅 郭于琪 记者 王融国) 明明是土壤调理剂,偏偏要标注“活性磷肥”;明明有生产许可证,偏偏要冒用他人的,误导农民兄弟……干这缺德事的是湖南省最大的钙镁磷肥企业——湖南省怀化磷化工总厂。
为确保今春农作物安全生长,近日,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对市场上销售的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长沙市远大路一农资公司销售的几种肥料没有生产许可证,立即对其进行抽样检查。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怀化磷化工总厂生产的“红艳艳”牌黑元素活性磷肥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仅4.9%,与标准要求的“≥12%”相去甚远;湖南省泸溪县金通金属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武沅”牌生物活性磷肥不仅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有效P2O5含量还不到标准要求的四分之一,仅2.6%。
稽查:“奇葩”企业玩文字游戏
1月30日,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农资公司的仓库,只见几十吨劣质化肥堆积如山,有4米来高。执法人员抽出一包标注着“红艳艳”牌的黑元素磷肥,细心用手将沾满在外包装上的黑色肥料擦掉,红底黄字“活性磷肥”便显得分外抢眼。标注“全磷≥16%”显示出肥料的高品质,厂家随产品附带的说明书更是言之凿凿:“避免作物早期养分过猛过剩,后期又不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缺陷,实现肥料养分释放和作物需求的动态平衡,大大提高磷肥的利用率及预防作物疾病,增产高产……”然而,经检验,其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仅4.9%,与标准要求相去甚远。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产品的标识标注。 本报记者 王融国 摄
在执法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才发现厂址上方有很小的五个字——“土壤调理剂”。“猫腻就在这里。”执法人员介绍,根据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明确规定,土壤调理剂不属于肥料。也就是说,厂家在明知自己生产的是土壤调理剂的情况下,为误导消费者,愣是自己给产品套上了磷肥的外衣。同时,厂家还抱着打“擦边球”侥幸心理,在包装上标注不起眼的“土壤调理剂”,想逃避法律的制裁。
执法人员在仓库发现了无证肥料。本报记者 王融国 摄
令人诧异的是,有着近50年生产历史的怀化磷化工,是国家肥料重点生产企业之一,所获荣誉无数。其官网标榜“检测手段完善,有自己的中心化验室,是国家二级检测机构,有专职检验技术人员24小时跟班检验。从原材料进厂、工艺配方、产品出厂层层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就是这样的企业,不仅生产不合格产品,而且,在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冒用广东一厂家的复混肥生产许可证号。这样的“奇葩”作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行动:质监查封有关涉案产品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封15吨“红艳艳”牌黑元素活性磷肥和3吨“武沅”牌生物活性磷肥的同时,第一时间通报了这两家企业所在地的质监局。
湘西自治州质监局接到案件通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火速赶往位于泸溪县的湖南省泸溪县金通金属化工有限公司,对库存的30吨“武沅”牌生物活性磷肥进行封存和抽样检查。
怀化市局也于当天上午迅速赶往位于中方县的怀化磷化工总厂,对生产车间成品仓库进行检查。据了解,企业生产的“活性磷肥”是以“活性磷”的企业标准在质监局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坚称若按企业备案的标准来检,产品是合格的。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的负责人则表示,在国家颁布的《磷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上有明确表述,包括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四个单元的磷肥产品,其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得低于12%。企业若是标注“活性磷”,则可以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而加上“肥”字,则应按照磷肥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活性磷肥”和“钙镁磷肥”的区别,你能分得清楚吗?本报记者 王融国 摄
活性磷肥和钙镁磷肥有什么区别?记者在农贸市场寻问了多位菜农:“就是磷肥啊。”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肯定是无法分清楚二者的区别的。据了解,磷肥能增强植物的抗性,促进根茎的生长,劣质磷肥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作为一家有资历的肥料生产厂家,不仅不标注注册备案的“活性磷”,而将“活性磷肥”字样放大,将“土壤调理剂”五个字缩小,并配有误导消费者的产品说明,这种做法是不是故意,企业自然是最清楚不过的。
据调查,活性磷肥的生产技术是怀化磷化工总厂向广东一家企业花巨资购买的,双方曾经签属过代理加工的协议,虽然合作已经结束,但原来印有广东企业复混肥生产许可证的合格证没有用完,便在现有的产品中继续使用。
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罗纳晚总队长表示,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劣质肥料进行追缴,责令企业迅速召回问题产品,并将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尽最大努力为农民兄弟挽回损失。
(编辑:小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