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2年海沧检验检疫局共计核查出口货物口岸换证1274批次,经现场核查共计74批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达5.81%。出口货物口岸换证核查是检验检疫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经生产加工地、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货物实施核查货证并出具货物通关单。核查《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真实有效,检查出境货物基本信息是否与产地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记载信息相符。
存在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一是出口货物生产批次号不符或无生产批号55批次,占不合格批的74.32%;二是出口货物唛头不符或无唛头16批次、占21.62%;三是实际出口货物品名与换证凭单不符3批次。其中,不合格情况较为突出的货物集中在服饰类和鞋靴类货物,占不合格总批次的52.64%,其次是陶瓷和食品类。出口货物生产批号和唛头频出问题,分析原因具体如下:
一是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管理混乱。生产批号和唛头是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货物在国际贸易的生产、运输、存储、交接过程中便于识别。生产批号和唛头又是企业出口货物报检信息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查询生产批号及相关的生产记录,追溯出口货物原材料来源、货物生产日期等信息。部分生产企业对货物生产批号和唛头使用不够重视,较为混乱,一是外包装上生产批号字样标识混乱,字样不统一;二是未能按国家局对重点商品批次管理规定正确使用。三是同一报检批出现不同的报检批号,或者在包装上根本没有注明生产批号。反映出部分企业生产批号管理意识淡薄,造成口岸查验货证不符,影响货物通关。同时,在目前贸易形势不乐观的情况下,当遇到国外销售市场不景气时,国外收货人可能以生产批号和唛头不符而拒收该批货物,造成退运,产生更大经济损失。
二是企图逃避查验,部分生产企业在产地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货物的检验检疫,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换证凭单后,企业来了个“偷梁换柱”,将未经检验或者不允许出口的货物装进集装箱运至口岸申报,企图蒙混过关,以达到逃避检验检疫口岸换证核查。
针对口岸换证查验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三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把关:
一、严格查验,加强管理;生产企业应重视生产批号和唛头在产品生产加工、产品检验、调查、追溯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质量意识,使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生产批号和唛头。
二、规范各种商品的生产批号和唛头使用规则,对不同品种制定出适合商品特性的生产批号使用方法,增强适用性,严禁随意性。
三、加强与产地局的沟通,将不合格的货物及时通报产地局,配合产地局调查,对有意更换货物企图逃避口岸换证核查的企业给予处罚,纳入企业诚信管理。(林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