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14日,常宁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厂进行执法检查,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执法人员对7家烟花爆竹厂生产的鞭炮、烟花进行质量监督抽查,送技术机构检验质量状况,并责令位于三角塘镇大陈村的一家烟花爆竹厂必须标注警示标志。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查处了永发烟花鞭炮厂生产涉嫌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鞭炮,其中,标注“湖南祁东昌盛鞭炮厂”生产的“昌盛特红”鞭炮238箱,标注“湖南省环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环星特红”鞭炮120件,涉及货值金额15270元。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周升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