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常州检验检疫局高新办检验检疫人员在对来自台湾装载合成润滑剂的进境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货物包装均为天然木托盘,而想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的却为再生木托盘,严重与申报不符。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细则的第59条第二项之规定,检疫执法人员根据该案的情节对企业作出了相应处罚处理。这是高新办开出新年以来常州局首个罚单。
据了解,木质包装因其自身特点易传染病虫害,是我国进出境集装箱中的重点检疫物。木质包装未申报也一直是集装箱中木质包装未申报也一直是口岸进出口企业违法案件的高发情况。据分析,集装箱进口企业违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报检人员法律法规不熟悉,不知道木质包装是国家规定的检疫物,需要提前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二是收货人与国外客户沟通不够,容易造成错报等。因此,常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认真学会相关法律文件并做到与国外客户的沟通,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谢同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