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深澳、深港合作会议相继在深圳召开,会议期间,深圳检验检疫局与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及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加强深圳与港澳地区的检验检疫合作与交流。
在1月8日举行的2012年深澳合作会议上,深圳局与澳门特区民政总署管委会签署了《关于检验检疫技术合作与交流备忘录》以及《关于加强供澳冰鲜冷冻家禽检验检疫合作协议》,这是此次深澳合作会议签署六项合作协议中的两项。双方约定,在《关于检验检疫技术合作与交流备忘录》框架下,在检测技术、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样品和物资管控、实验室规划与建设、讲座交流等五个领域开展合作,促进各自在检验管理与技术方面的发展;加强深圳供澳冰鲜冷冻家禽检验检疫管理,根据《关于加强供澳冰鲜冷冻家禽检验检疫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产品安全质量信息交流和通报机制,共同加强对供澳冰鲜冷冻家禽的饲养、屠宰加工、包装存放、运输等环节的检验检疫,并建立管理人员及技术专家的交流和互访机制,在实验室管理、农兽药残留等检测技术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在1月11日举行的2012年深港合作会议上,深圳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签署了《渔农自然护理署关于水生动物疫病检测的合作安排》,共同建立实验室检测技术定期交流机制,共同进行海水鱼类疾病、观赏鱼类疾病诊断和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病原检测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以及不定期对新发水生动物疫病进行资讯交流,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水生动物疫病检测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两地动物贸易的健康发展。这是此次深港合作会议签署四项合作协议中的一项。
“深港合作”、“深澳合作”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开展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深圳局主动谋划涉港澳合作交流,深化与港澳地区相关部门在科技、人员、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多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建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平台。在近三年深港高层会晤签署的14项合作协议中,仅深圳局与香港有关单位签署的协议就有4项;深圳局与澳门特区民政总署也始终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多次在技术人员培训、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
(陈秋莉)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