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验检疫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本报讯 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宁夏检验检疫局被授予“2012年度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达标单位”荣誉称号,并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2年,宁夏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辖区所有出口食品生产备案企业共签“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在该局的牵头协调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规划》,中宁县出口枸杞质量安全示范区成功升格为国家级示范区,带动示范效应明显。同时,该局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发布14份与宁夏优势特色食品出口相关的警示通报,指导企业规避市场风险。
根据责任书,宁夏局将重点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工作,积极推进供港蔬菜、出口马铃薯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非法进出口行为,直接进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率达到100%。此外,该局还将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对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完成目标的,授予“食品安全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反之则进行通报批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陈 炜)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