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外贸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降低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从江阴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2013年的进出口形势,预计全年能为江阴进出口企业降低收费超2000万元。
按照新收费办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标准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0.8‰一次性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货物总值的4‰降为0.8‰收取。另外,新收费标准中还规定,对台小额贸易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统一降为按每批次30元收取。部分资源类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如对矿砂、矿渣和矿灰等商品按每吨0.6元收取;对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和石油原油按每吨0.08元收取。
江阴作为外贸经济强市,受惠涉及的行业众多。出口大类产品如纺织、服装、机电、金属制品等降费幅度接近一半。同时江阴港作为长江下游主要对外开放口岸,是进口大宗散装资源性产品和化工品的仓储集散地,新收费办法执行后,相关产品降费幅度最高可达6成。如进口供拆解废钢船,原先货物检验检疫费按品质检验、动植物产品检疫等分项计收,现合并为按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计收,取消累计收费,费率由2.7‰降至0.8‰。(徐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