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出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将降低企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以阳泉地区2011、2012两年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收费情况为参照,新收费标准实施后,将惠及阳泉地区30多家进出口企业,预计2013年可为阳泉地区进出口企业减轻负担约20多万元。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方式将进一步简化,原标准中的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卫生检疫合并为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取消累计收费。货物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大幅降低,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的0.8‰一次性收取。新办法还将部分资源类商品的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对矿砂、矿渣和矿灰等商品按每吨0.6元收取;对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和石油原油按每吨0.08元收取。(茹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