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章丘市质监局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
目前,该市共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5家。为保证专项检查的效果落到实处,该局组织安全监察人员,重点查看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条件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所规定的要求充装,自有产权气瓶、托管气瓶是否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是否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认真查看充装单位进货验收记录,是否具有气体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填写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在充装的气瓶上是否粘贴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同时,该局安全监察人员督促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检验单位的技术把关责任,并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的七条义务上墙,并向用户公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安全责任承诺书》。严厉打击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严禁充装过期未检验钢瓶、淘汰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及无证充装以及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淘汰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等非法充装行为,切实保障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通讯员:刘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