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12月初以来,红河州质监系统纷纷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红河州质监局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2月25日,红河州质监局召开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州13各县市和工业园区质监局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红河州质监局对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全部署,对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三是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的频次,突出巡查的重点,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努力保障两节期间全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个旧市质监局对云锡公司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云锡公司是个旧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数量最多、种类最多、分布最广的重点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占全市特种设备总量的三分之一,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生产安全,个旧市质监局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出动监察人员18人次,对云锡公司特种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人员先后对公司在用1100余台特种设备台帐、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及人员操作证培训取证情况进行了查看,随机选取部分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实地查看相关设备运行状况,点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情况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企业进一步细化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开远市质监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春节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开远市质监局寓执法于服务,积极对第四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一是依法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责令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二是深入问题企业,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从人员责任、工艺控制和原料等关键环节帮助企业堵住质量漏洞。三是加强与检测机构的联系,共同寻找和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纠正存在问题,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四是建立监督抽查工作长效机制,采用事前预防,事后分析的方式,选取行业产品进行质量分析,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和参考。同时,关注企业动态,通过对监督抽查企业满意度和返回意见进行调查回访,不断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法,真正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建水县质监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水县质监局按照集中整治与打假治劣、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节日热销食品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制定了工作方案,将酒类、食用油、调味品、糕点、饮料、糖果等食品列入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列入重点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及部分小作坊为重点企业,将企业生产车间环境卫生、原辅材料进厂把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厂食品安全。向获证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落实好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把关及相关记录,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建水县质监局有针对性地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弥勒县质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弥勒县质监局开展了以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为主的“元旦”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共对辖区内的1家肉制品、1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针对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含有“瘦肉精”的原料肉加工食品,是否存在生产或使用“地沟油”进行加工的行为,重点检查原辅料、添加剂、接触材料等可能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的环节,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原辅料库、生产车间、化验室、进货台账、添加剂使用台账、生产关键控制点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违法生产行为,降低了全县问题肉、问题油流向市场的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更加注重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从生产源头的各个方面保证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红河州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