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食安委的部署下,吉林省柳河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10余人,会同县工商局、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在洋铖大厦门前共同举行了《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贯仪式。
2012年9月28日,《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小作坊许可和摊贩登记、生产加工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四十五条,对小作坊和摊贩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小作坊和摊贩生产加工经营条件及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能更好的将《条例》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柳河质监局将《条例》部分内容印制成宣传单现场进行发放,并设立了咨询台。此次宣贯仪式共发放宣传单2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5人次。今后,该局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将送《条例》下乡、进村、入户,真正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