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外市场对“中国制造”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产品外观等影响美观或使用的品质问题已成为进口商关注的重点,成为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纠纷和出口产品退运的重灾区。
据分析,导致品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企业合同评审不到位。部分生产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未建立完整的合同评审机制,或有评审但内容和程序不健全,导致对一些关于产品的细节要求审核缺位,忽视了外包装、使用环境等隐蔽因素。二是企业原材料控制不严格。企业质量意识不高或者管理制度上有漏洞,使其进货检验环节存在隐患。三是对涉及品质项目的检验标准不明确。长期以来,企业在对产品安、卫、环等高风险点的控制方面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但对产品外观、噪音和气味等品质要求缺少关注,虽然检验规程中有相关规定,但测试主要依赖于检测人员的敏感度、操作经验等主观因素,合格与否的界限模糊,缺少量化的评价准则,使得实际检验中难以形成比较统一的把关尺度。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必须强化对自身质保体系的审查。重点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评审、进货检验、成品抽检、出厂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坚持从源头把关,对过程监控,实现从根本上降低出口风险。同时,强化施检部门与检测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坚持以市场和监管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检测服务能力。此外,检测部门也要加强与各主流认证公司的交流、学习和沟通,增强检测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马 康)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