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批准对窑湾绿豆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12年第185号),窑湾绿豆烧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自批准之日起可向新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使用。至此,新沂市诞生了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为促进该市传统产业加快发展及振兴旅游业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新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成立了由市长赵立群、副市长田志耕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发改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财政局等部门及窑湾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育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培育和申报工作。
二是狠抓产品培育。新沂质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坚持以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为己任,主动为窑湾绿豆烧的发展与提高献计献策。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人员主动帮助绿豆烧酒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取得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强化质量监管。质量管理及质检人员定期深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整个生产过程,并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强化质量提升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完善配方,邀请多名老中医对绿豆烧酒的配方按照现代中医学的治疗和保健理念进行斟酌,对使用的中草药进行合理取舍,使其配方更加科学。并对产品的标识标注及规范包装进行把关指导,使之既美观大方,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过实施标准规范、严格监督和配方改进,使窑湾绿豆烧酒既传承了传统工艺,又秉承了国内外的最新科技成果,融合了苏酒与川酒的精华,达到了酒体丰满协调、绵柔细腻、色味俱佳的良好效果。
三是加大申报力度。窑湾绿豆烧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查阅史料、民间走访、实地考察等方法,对窑湾绿豆烧的历史渊源、民间传说、产地范围、地理特征、质量特色、人文因素、技术规范、知名度、产销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使窑湾绿豆烧的厚重文化底蕴得以完整显现,形成了高质量的申报材料。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窑湾绿豆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2012年9月21日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的现场审核。2012年10月25日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专家委员会的技术审核;2012年11月23日窑湾绿豆烧被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陆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