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梅河口市质监局完成了争创“吉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由梅河口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审查推荐,并征求地方人大、政协的意见,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向吉林吉林省质监局提出申请。
此次申报活动是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规定和吉林省质监局《贯彻实施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活动。吉林省质监局领导10月份对梅河口市进行了调研、座谈,提出了《争创“吉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梅河口市提出了 “诚信、责任、创新、卓越” 的城市质量精神。历时1个月准备,完成了争创“吉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材料报送工作。
该申报材料主要从城市的基本情况、城市质量发展战略、城市质量工作落实、城市质量基础保障及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方面阐述,突出梅河口市城市经济特点,强调了“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对一个城市来说,质量体现的是这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城市的形象和信誉,建设质量强市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扭转质量安全严峻形势、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因此制定明确清晰的城市质量发展规划,把争创质量强市与实施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知名品牌建设、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城市综合质量的大幅提升,增强城市质量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梅河口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