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鄂尔多斯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示范城市试点活动,这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切实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举措。鄂尔多斯市成为全国首家创建国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示范城市的地区。
鄂尔多斯市在创建活动中,将在巩固集中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到食品园区生产管理、配套建设食品检测机构、建设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系统等做法的基础上,总结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借鉴其它地区的好的做法,通过2012年至2015年的三年创建时间,从构建从市到嘎查村四级监管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和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食品园区建设,扩大“八统一”集中管理模式应用、将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分类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保障等十个方面有所突破。力争通过创建活动,全市要建成食品加工园区11处,90%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入驻园区,全市地产食品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和追踪溯源;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许可持证率达到100%,小作坊登记率达到95%,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覆盖率达100 %,食品企业检验能力达100%,地方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品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90%以上。
通过以创促建,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为全国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闯出一条新路,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安全。(冯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