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和做好出口装运前检验、出口退货调查中目录外商品数据统计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12〕210号)和江苏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全省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的通知》(苏检函〔2012〕231号)的要求,苏州检验检疫局机电条线认真组织实施了2012年目录外商品抽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局机电条线高度重视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召开了苏州局2012年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专题会,研究落实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各检验科室认真学习了总局、省局相关文件,明确了抽查产品目录、抽样计划等相关事项,分解并落实了抽查任务,抓住三个重点认真开展了目录外产品抽样工作。一是抓住产区出口商品特点,对产区出口产品进行了充分摸底排查,掌握产区出口产品特点,在“国抽”、“省抽”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性较强的抽查品种,以期全面了解产区出口产品质量动态。二是抓住重点企业,扩大检验监管的覆盖面。三是抓住敏感商品,加大对近年来国外通报多、质量不稳定产品的抽查力度。
二、不合格检出率显著提高 截止到11月30日,根据各实验室反馈,苏州局抽查的机电产品93批的实验室检测中,14批被检测出不合格,涉及标识、标牌的有8批,都是割草机等园林工具,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未提供铭牌或者提供的铭牌标注项目不全及不符合要求,其主要原因是货物为库存产品,企业未接到订单,所以未加贴铭牌。其它6批不合格主要为电磁兼容、电器安全等项目不合格,造成原因主要为企业对关键元器件把关不严,相关关键元器件的质量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也有些属于产品设计方面的问题。
三、采取措施及检验监管工作建议 按《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江苏局《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全省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不合格批进行了处理,对涉及非质量原因的不合格批,要求企业整改,增加铭牌并按照要求完善标识等。对因标准不同被判定不合格的批次,要求企业履行责任不得流入国内市场。对涉及质量原因的不合格批,责成企业停止出口不合格批,待技术整改后重新送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口。对不合格生产企业出具严重不符合项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后续产品按输入国技术法规连续检测3批。
通过此次抽查,检验监管工作建议如下:1.对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目录外商品及时调入法检目录,加强对问题产品的检验监管。2.加强国外技术法规的应对工作,重视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规避质量安全风险。3.加强企业的分类管理与产品的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原材料、产品工艺技术、输往国家地区等因素,对不同品种进行全面的风险等级评价,结合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科学合理地确定检验监管措施,提高检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唐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