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当涂县质监局开展了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当涂县白酒生产企业尚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
专项检查中,该局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的要求,逐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相关制度,是否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等生产条件。同时,针对近期出现的“酒鬼酒塑化剂事件”,把添加剂的使用和食品包装容器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对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原辅料、添加剂、接触材料及可能对产品造成污染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王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