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 沛 记者张 东)近日,四川省崇州市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怀远镇有一处直接用化学物品浸泡、加工“问题竹笋”的黑作坊。执法人员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在一处农家小院内找到这家作坊,并在院子里发现一袋焦亚硫酸钠、半袋柠檬酸,以及79桶正在泡制的竹笋。在露天敞放的蓝色塑料桶里,整齐地泡着大量的竹笋,桶里的水颜色浑浊。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79桶近5吨“问题竹笋”进行了查封,并对浸泡过的竹笋进行了抽样送检,对其中的焦亚硫酸钠、柠檬酸是否过量进行检验。
在随后的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作坊根本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被挡获的作坊老板承认他们在水中加入焦亚硫酸钠、柠檬酸等防腐剂浸泡新鲜竹笋,目的是为了延长竹笋的保鲜期。“用这种方法,新鲜竹笋最长能保鲜半年之久。”
据了解,焦亚硫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一种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可以做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在当作漂白剂使用时,只限于熏蒸,不能用于浸泡等直接接触物体的方式进行漂白。虽然允许使用,但对计量有严格规定。焦亚硫酸钠在干制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仅为0.2g/Kg,未标明可用于鲜竹笋。
有关专家指出,焦亚硫酸钠过量使用,会导致食品中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严重时会损伤肝、肾脏,引起急性中毒。另外,焦亚硫酸钠还是一种致癌物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