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莆田出口鲍鱼95吨、474万美元,同比增长122%、327%。莆田检验检疫局采取四条措施帮扶“南日鲍”出口:一是加强进口国法律法规的培训,指导企业开展质量自控,实验室比对实验,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标准。二是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将信用等级与监管频率有效结合,提高放行速度。三是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体系,规范育苗、养殖、原料收购等制度,有效解决源头质量问题。四是实施“一厂一品一策”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分析并及时解决的存在问题,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莆田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