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84号公告,正式批准湖北省浠水县茅山螃蟹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继巴河莲藕之后,湖北浠水县获得的第二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茅山螃蟹又名“中华绒鳌蟹”,产自浠水县策湖水域,以个大体肥、黄多味美而闻名遐迩,在历史上久负盛名,早在明洪武三年就被作为贡品入朝。清光绪《蕲州志》记载:“蟹出茅山下者,黄多而味甘,较它处为胜。”二十世纪中期,茅山螃蟹长期畅销上海、浙江等沿海城市,国家也曾以“中国茅山螃蟹”品牌远销东南亚各国。1999年,茅山螃蟹在中国农业产品博览会上荣获“湖北名牌”称号。
近年来,湖北浠水县将茅山螃蟹的养殖作为特色农业予以大力扶持,优先发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体系,提供政策支持,扩大资金投入,成立合作机构,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服务体系,为茅山螃蟹的产量、产值的逐年增长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茅山螃蟹养殖面积达1.59万亩,产量100余吨,产值600余万元,经济效益前景十分广阔。
茅山螃蟹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升茅山螃蟹的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带动浠水县水产养殖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