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任 宣)为了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江苏省苏州市质监局扩大行政指导覆盖面,对有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取得良好成效。他们采取了4项措施。
引导认证机构规范认证行为。向174家认证机构发出《行政指导提示书》,提示其规范认证行为,提醒有关获证组织遵守相关规定。
服务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向107家重点企业发出《行政指导提示书》,对涉及生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企业,提示其及时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对未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引导企业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提醒其依照有关要求,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为41家重点耗能企业举办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及时向企业宣传省政府出台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扶持政策。
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向全市29家涉及食品检验的机构发出《行政指导提示书》,及时告知各食品检验机构换发新的资质认定证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