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主任制”显威力
安徽马鞍山市质监局创新监管方法实现食品监管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本报讯 (记者郭 明 李 辉)近年来,安徽省马鞍山市质监局以推行食品安全主任制度为抓手,创新开展许可和监管捆绑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实现食品监管工作水平持续提升、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格局。
马鞍山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达25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13家,产值达亿元以上的企业11家。为了落实“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增强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内在动力,马鞍山市质监局参照企业管理中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做法,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强化企业内部人员的素质,使其变成既有质量安全意识又有质量管理能力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践行者。
食品质量安全主任在其就职的企业内部拥有监督权、检查权、督促权、指导权、培训权、建议权和咨询权等管理权,其中对企业原材料的进货验收工作负有监督权,有权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过期及非食用原料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对本企业成品出厂负有监督权,有权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的溯源调查、召回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重点对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检查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及时纠正;督促企业对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把关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安全运行,指导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执行标准等要求贯彻执行;随时根据需要a对本企业员工开展不定期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等。“担任食品安全主任,既要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更要对消费者负责。”安徽省马鞍山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主任赵治天向记者介绍说。
“我们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实行聘任公示制度、考核初评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综合评价制度、人才跟踪制度。建立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人才库,包括质量安全主任基本信息、考试信息、日常工作信息、评价信息等,并持续跟踪人才流动和使用情况。”马鞍山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李娟介绍说。
质量安全主任继续教育证书记载了个人的培训和考核记录,这是获证者的能力证明。针对企业“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质量安全主任制度与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工作挂钩,作为必要的前置条件之一,在新办企业具体审查中,必须设立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对于换证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必须获得继续教育证书。
“抓质量,我就是第一责任人,我就是质量安全主任。”马鞍山市慈湖豆制品厂厂长朱云说。目前企业法人代表担任质量安全主任的占马鞍山市获证企业的30%左右。
马鞍山市质监局还以许可和监管捆绑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实行“定人、定责、定大类、定企业”的方式分片包干,一家企业从许可取证到证后监管都由一个监管人员主要负责,一类企业由同一个监管人员主要负责,其他监管人员配合。每一个监管负责人要熟悉对自己包干的同类企业的工艺流程、产品特性、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整体情况,每一个监管人员由于从企业发证审查的时候就介入,持续跟踪,许可和监管责任实现捆绑,从而使监管人员责任心增强、服务有效性提升。
由于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和监管水平持续提升,马鞍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产品质量总体平稳,市级以上产品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品牌形象得到显著提升,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