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振祥 郭碧珠)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核准福建省龙海市的杰生果蔬及嘉鹏杨梅专业合作社这两家企业生产的浮宫杨梅,自公告之日起可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
近年来,龙海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浮宫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推广标准化种植,引导种植户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浮宫杨梅》的地方标准进行规范化种植,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制,强化品牌宣传,鼓励并支持果农、企业、行业协会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浮宫杨梅的品质和信誉。
上述两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将大力推动浮宫杨梅品牌的保护与推广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品牌示范作用,让消费者吃到正宗的浮宫杨梅。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