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魏川川 记者吴 彬)近日,广西质监局在南宁召开广西地方标准《98号汽油》审定会。专家组一致认为,广西地方标准《98号车用汽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同意通过审定。该标准的制定,将填补广西高标号汽油的“真空”状态。
据了解,广西地方标准《98号车用汽油》,是在广泛收集、整理全国有关车用汽油标准资料,对广西高标号汽油的现状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从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等方面对98号车用汽油作出的规定。该标准在产品主要项目要求与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 17930-2011)一致,在技术指标上达到国IV水平。
目前,广西销售的汽油只能够达到国III(欧III)排放标准水平,这也是国家标准的最低要求。98号汽油与现在的燃油标准相比,已经能够达到欧Ⅳ技术标准,环保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广西推出98号汽油,正是基于节能环保需要。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