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服务措施,多次受到企业和行政相对人好评。
严监管、重服务、轻处罚
实行“首次帮扶、改过免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初次发生类似标识标志不规范等违法情节轻微的,坚持帮扶和监管相结合原则,采用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方式,免于经济处罚,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提供技术咨询,重在帮助、指导和扶持企业发展。今年在对襄阳某粮油加工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的挂面包装袋上标注的保质期是6个月,而按照LS/T3212-1992 挂面标准要求,挂面的保质期是3个月。监管人员一是询问企业负责人事情经过,负责人解释称对保质期和保存期概念不清,以致于标注错误。二是对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三是查看销售记录,及时避免标识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企业进行了保质期和保存期相关法律法规区别的讲解,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标注。通过监管人员细致耐心的服务和解释,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负责人深受感动。
同时,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全区符合认定要求的404家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保姆式服务”想企业所想,解企业之难
一是发挥技术服务优势。襄阳本造轩蜂蜜酒业有限公司是襄州区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投资几千万,占地面积100余亩,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企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否则是违法生产。新厂建立伊始,企业根本不懂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事宜。为帮助企业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襄州局派专人对该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规划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化验室、更衣间、卫生间整个厂区分布,列出购买设备清单,从规划—布局—购买—建厂,进行了历时一年的跟踪服务,企业随叫随到;同时。发挥技术优势,帮助办理企业生产标准、建立原材料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成品记录、职工健康体检、化验员培训等,帮助该企业完善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前期工作,以确保其顺利通过生产许可验收审查。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襄阳市襄州区毛巾厂是1989年6月成立的企业,1999年8月份做了最后一次换证,这几年法人代表几经变更,十几年来一直未办理变更手续,已被省局信息中心做代码数据沉淀,限制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今年4月份,该企业前来做办理名称、地址和法人的变更手续,由于历史原因而无法提供完整的变更证明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质监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积极与省院联系沟通协调,把该企业的相关情况做了说明。得到省局的理解和支持,特事特办,为该企业办理了新的组织机构代码。6月1日,区毛巾厂2位企业办事人员满脸笑容,手棒一幅绣有“真诚服务,热情高效”的锦旗直奔襄阳市襄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连声称赞质监工作人员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周到的服务。
三是及时帮企业所需。4月上旬的一个星期天,仁杰粮油公司称其用于收购的电子秤出现了示值不稳定、称量失准等问题,得知这一情况,检测中心立即指派王建新、张根祥两位同志当天携带检定设备、工具以最快速度赶到该企业。对问题地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找到了故障原因,并进行了及时排除。5月,武钢长材制氧厂定于双休停车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维修,并申请在当天对其50多块氧气表现场检定完毕。接到申请后计量所检定技术人员没有任何怨言,当天对所有氧气表进行了检定维修,保证了该厂次日的正常生产,获得企业的很高评价。
及时调解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月中旬,接到区朱集镇王集村4组王永甫投诉吕德清预制厂购买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以下简称空心板)突然断裂,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怀疑该厂的空心板质量不合格。襄州局安排专班人员刘明、吕翼健二人赶到王永甫家中,发现其购买的55块空心板已全部上墙,按照《产品质量法》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有关问题的行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产品已经使用到建设工程中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案件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但作为职能部门,肩负着产品质量的检验职责,遇事不互相推诿,没有将此事置之不理,而是积极为群众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一是对经检验的不合格的产品立即查封。二是对双方进行调解和协商,赔偿给王永甫7000元,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
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凯王灯泡厂销售的灯泡引起的质量纠纷。经行政执法人员调解凯王照明电器厂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相关经济损失,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4万元。
积极做好仲裁检定工作。7月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古驿镇某个体收粮户利用电子秤作弊,襄州局委立即派两名检定人员与执法人员一起,对该电子秤采取保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检定,示值误差超过规定的4倍之多。襄州局稽查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仲裁检定结果对该个体户进行了处罚,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马堂文 欧阳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