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会 多方共赢 良性发展
CQC等认证机构联合发布履行社会责任联合倡议
本报讯 (记者丁 莹)近日,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主办的“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3家认证机构共同发起《中国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联合倡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社会责任报告(2002-2011)》同时发布。
据了解,CQC等3家机构发起的联合倡议包括4个方面,分别是强化意识,健全机制;诚信守法,热忱服务;关爱员工,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传承文明。倡导认证机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认证机构的公正性,维护中国认证行业的公信力,更好地发挥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
CQC的社会责任报告对该认证中心履责的实践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将主体内容分为5个方面:机构篇、职责篇、自律篇、回馈篇、评价篇。机构篇主要从历史沿革、工作职责及与相关方关系、公益性和公正性的保障、可信的质量服务品牌等方面诠释了机构的公益性方向;职责篇主要从推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守护认证产品的安全质量关、构筑国内企业“走出去”的绿色通道、传播先进的质量文化、创新认证服务的内容和领域、让认证服务走进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等角度介绍了CQC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自律篇从依法执业、规范运作、严格自律、员工权益、创建节约型认证机构等方面介绍了CQC一直以来在自身建设(规范运营、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回馈篇从公益宣传、播种生态文明、扶危济困、共建活动等方面介绍了CQC所开展的部分回馈社会的活动。
据介绍,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此后,不但大多数中央企业陆续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而且许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驻华机构,甚至学校、协会及其他监督管理机构也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今年6月,国家认监委发布《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明确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向,其中要求强制性认证指定机构和指定采信业务的机构应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对于认证机构尤其是CQC等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认证机构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各方专家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认为,事业单位以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作为促进其履行公益性和公正性的手段,是一种创新模式,也是近年来的探索路径。他同时建议,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公益性活动中,不能仅局限在捐款等活动上,而应该发动员工参与公益活动,不仅从经济上,更应该从意识形态上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程方认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不能离开主业,要构建责任认证、诚信认证的行风,要处理好做市场与保证质量的关系、做好服务与坚持标准和规范的关系、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的关系。要秉承“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宗旨,坚守公正、客观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履责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国家认监委认可部主任生飞表示,作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是诚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要结合国家认监委发布的《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并具有行业特性。同时,他认为,认证机构要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因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认证、信任认证;二是加强宣传也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手段之一。
CQC主任王克娇说,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已形成一种社会共识,责任竞争力逐渐成为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竞争、体现价值存在等的重要因素。社会责任报告反映了认证机构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认知,是认证机构履责的行动宣言和具体展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公共服务属性的应有之义,是实现与相关方共赢的重要途径,也是机构发展的内在需求。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