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高县质监局以相关标准为依据,对辖区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食品标签标识上是否按规定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净含量、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等内容;分装食品是否标注分装者名称及地址,是否注明分装字样;委托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标注委托企业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名称;是否按规定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家。经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标签存在以下问题:食品标签未标注产地,食品标签的产品介绍中存在滋补或保健作用的内容,执行企业标准的食品,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存在超期行为;在产品标识上未如实标注食品添加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针对这些问题,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时给予指出,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