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贵州德江县质监局在潮砥镇青草村前锋一组陈某某家没收用于直接勾兑散白酒销售的食用酒精4000余公斤。
据了解2012年10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德江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当地政府、镇派出所等有关人员协助下,对陈某某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实施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用于勾兑散白酒的食用酒精27桶4000余公斤;在生产小作坊现场和长堡街上销售点查获食用酒精勾兑好的用于销售的散白酒420公斤。经执法人员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查清了案情。依法对陈某某实施了没收用于勾兑散白酒销售的食用酒精、加工工具、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陈某某以白酒加工小作坊作为掩护,从外地购进食用酒精直接勾兑成散白酒在市场上以纯粮散白酒销售,危害人民群众身体键康。质监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打击,有效控制了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在当地引起了良好的反响,震慑了类似的违法分子,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好评。(吴林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