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进行了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复评确定工作。通过复评,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复评材料真实有效,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扎实到位,达到了国家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要求,最后在专家组成员的签字确认下,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复审顺利通过。该公司是以生产已有千年历史的地方名特产品“周村”牌周村烧饼为主要产品的山东省食品骨干工业企业。产品销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国外。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苏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