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即外贸国八条),在2012年四季度,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常州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迅速贯彻落实国八条精神,为常州口岸进出口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据统计,常州局港口办事处在10月份共受理出入境货物710批,货值c超3亿人民币,为企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共计47.7万元人民币,预计第四季度将为企业节约成本约150万元人民币。
在为企业减免行政规费的同时,常州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做到“收费减免服务不减”,在坚持原来“5+2”“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同时,还先后对进出口集装箱实施检疫查验零等待等通关便利措施,利用“国检通”等现代信息手段,不断加快物流通关速度,力促常州口岸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实现“保增长”“保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吕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