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网络 凝聚合力
——深圳检验检疫局深化对外合作服务质量发展
本报通讯员 沈 凝
10月30日,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在深圳表示,对供港食品的安全更有信心,希望进一步与深圳检验检疫局紧密合作,共同保障供港食品安全。深圳局以“融通、合作、共赢”为主旋律的对外合作事业,奏出了推动检验检疫质量事业发展的最强音。
近年来,深圳局在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框架下,与20个地方政府部门、24个直属检验检疫局、8个港澳有关部门、5所地方高等院校、5家大型企业及口岸联检单位等签署各类合作备忘录、合作协议72项,编织了一张共赢之网。
人心齐,泰山移。多层次的合作框架筑就后,一股股涌动的合力在深圳喷薄而出。
增强“深圳质量”推动力。深圳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加强了质量责任体系、风险分析和诚信体系等建设,完成深圳地区4400多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工作,并实现“12365”投诉举报系统共建共用。据统计,2012年共接到咨询电话2000多个,投诉电话50个,均及时有效处理。此外,深圳局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了“质量月”等活动,开展4次深圳市企业技术壁垒损害调查与分析,营造了良好的质量氛围。
提升供港食品安全保障力。深圳局与20多个供港食品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合把关等机制,并帮助深圳加工企业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同时,实行口岸-内地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机制,提高了重庆、江西等地经深圳口岸出口的农产品的通关效率。该局与湖南、云南、珠海等检验检疫局联合研发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完善了供港澳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深圳增强深港发展协同力。与深圳海关、边检、深圳市口岸办等口岸相关单位开展多领域口岸共建活动,特别是与深圳海关建立三级合作框架,开展信息通报、一机两屏、通关单电子放行等19个项目合作。自开展通关单电子放行至今年9月,共实施通关单电子放行3.7万批,货值68.8亿美元,直接为企业节约签证费22.2万元,节省通关时间约1.8万小时。
扩大检验检疫影响力。2007年以来,深圳局与香港创新科技署、卫生署及澳门民政总署等相关部门签订14项合作协议,其中4项被纳入深港高层合作框架。在落实协议过程中,与港澳部门联合应对了多起突发疫情,举办两次“境外媒体实验室开放日”、5次实验室检测对比等活动,并为港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50余次。
强化检学研竞合力。先后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展开合作研究,与中山大学等建立合作培养研究生教学基地,并成为香港理工大学教学基地。共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55名,博士研究生3名,与20家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课题研究45项,科研实力获得了各方认可。
水到则渠成,在持续推进多方合作的过程中,一个个鲜活的共赢机制在深圳局应运而生。
建立齐抓共管“抓质量”机制。落实合作后,深圳局服务质量发展的手段更加多样。进一步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责任体系,形成一个从源头、运输、生产到流通的各环节监管闭环,加大了质量监管力度。2008年至今,该局已联合警方捣毁制售假证书窝点67个,抓获涉案嫌疑人105人,查获假检验检疫证书一万多份,连续4年获“深圳市反走私突出贡献奖”。
完善全程覆盖“保安全”机制。在供港农产品监管方面,深圳局通过多方合作基本实现供港食品从产地至口岸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经该局检验检疫的供港食品农产品合格率为99.99%,持续多年“零事故”,让香港同胞吃上了放心菜、放心肉,喝上了放心水、放心奶。
夯实科技创新“强质检”机制。通过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深圳局建成1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拥有质检系统首个鱼类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参考实验室,主持并参与“深港创新圈”项目7项,承担各类科研、标准制修订项目9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励100余项。联合或自行研发的50余项科研成果得到推广或应用,产生经济效益达5000多万元。
巩固服务大局“促发展”机制。近年来,深圳局自身地位和影响力在多方合作下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及省市领导批示80多次,连续7届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通过在保障大运会成功举办、服务转型升级支持前海发展等重大工作中的积极作为,赢得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形成文明共建“创和谐”机制。通过合作,深圳局与各口岸单位在口岸设施建设、日常执法、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强了沟通与交流,共同推进了省市的重大部署,优化了深圳口岸通关环境,为全国关检合作作出了表率。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