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盛江彤 记者李 艳)2011年内蒙古包头市质监局对该市眼镜产品进行的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显示,综合合格率仅为48%。针对这种情况,今年包头市质监局在后处理中,按照“轻罚款、重培训”原则,对全市所有眼镜验配单位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进行了眼镜产品国家标准的再培训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该市眼镜产品的综合合格率达到了93%,提高了45个百分点。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该局聘请了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高级工程师,对眼镜产品检验的全过程及眼镜店在检验时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进行了互动答疑,纠正了小部分检验人员的错误做法,有效提高了眼镜店自检的能力。《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