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地区两批输欧硅胶厨房制品因检验不合格未能出口,原因是检验结果不符合欧盟(EU)No.10/2011指令要求。据了解,由于客户下单时,只要求符合单一国家检测要求,实际上却以欧盟港口为中转港口,产品最后销售、使用国别为北美或其他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加之该类产品报价偏低,接下订单后企业只能通过使用廉价原料、简化生产工艺等方式降低成本。因此,产品未达到欧盟法规要求。
该类“转口贸易”方式,由于货物在出口前按照特定国家标准进行检验,而该标准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贸易国家,在运输和销售环节均存在被国外官方抽查的可能,给企业产品自检自控与检验检疫把关带来极大风险。为此,检验检疫部门给企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向客户声明该产品仅适合特定国家市场。如果要进行转口,明确产品最终消费国或地区,确定产品是否满足第三国标准要求。二是如在多国销售的产品,应在组织生产时尽量按照国际通用标准组织生产,以满足世界各国的产品标准要求,切实保障产品合格。三是在产品开发、生产等环节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咨询国外法律法规,寻求工艺技术指导,维护自身利益。 (樊东波)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