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检验检疫局 韩 牧
近年来,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风起云涌。各种新模式在给广大进出口企业带来极大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检验检疫部门的把关能力和工作成效。但是作为新生事物,各种新模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如果不正视它们,模式改革的成效将会大打折扣,严重的甚至会违背改革的初衷,给不法企业带来可乘之机,滋生违法违规的空间。为此,萧山检验检疫局密切关注并掌控模式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思考、勇于探索,通过深化企业端的诚信建设和强化检验检疫端的执法稽查,以双管齐下的方式来大力夯实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的基础,确保改革成效。
萧山局对现有的各种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进行研究后发现,其业务流程总体上是以“报检——检验——放行”三个环节为基础,只不过不同的模式弱化或便利化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这种弱化或便利化不是凭空实施的,它应该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之上。我们认为企业具备良好的诚信是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模式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质量发展纲要》也将企业诚信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为此,萧山局通过建立三种机制大力推进进出口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诚信教育机制。针对当前整个社会诚信水平不高、诚信意识淡薄的状况,萧山局以诚信教育和宣传为突破口,采用召开宣传会、举办培训班、召集企业负责人约谈、行政处罚回访、定期派员进工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进出口企业实实在在了解并理解“守信享便利、失信受惩戒”的理念,在萧山辖区营造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企业培养社会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诚信意识,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萧山局一方面积极推进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将萧山局辖区进出口企业全部纳入该系统实施管理,并对92%的企业进行了初次评定;根据监管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做到人人参与,把好企业失信信息采集关;上下联动,把好企业失信信息审核关。另一方面,萧山局积极参与萧山区政府牵头的“萧山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为该系统提供所辖企业的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所获荣誉等信用信息;实现与工商、质监、海关、法院、税务、银行等28个信用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参与对各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
建立企业诚信应用机制。萧山局本着“重应用、求实效”的精神充分利用好以上两个信用系统的评定结果,积极将企业信用等级与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抽批率设定、检测项目优化、日常监管频次、稽查和飞行检查频次、企业申请地方政府财政奖励或补贴、企业评选先进、质量许可审核和分类管理及免验审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诚信评价结果的输出和应用,切实发挥诚信管理在检验监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如果说完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是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的基石,那么强化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稽查就是消除模式改革弊端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萧山局通过分析监管新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采取针对性的执法稽查措施,成功地堵住了模式改革所带来的监管漏洞,确保了模式改革成效。在实际工作中,萧山局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强化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加强执法稽查方案策划。一是在年初制订日常稽查方案,确定稽查方向和每月的稽查频次,对常见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常态化的稽查态势,如对电子监管中休眠批和随意改单撤单、异地流向货物的申报和检验、产地证申报等实施既定频次的日常稽查;二是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和浙江检验检疫局的稽查工作重心,制订专项稽查方案,如对飞单、出境木质包装使用情况实施专项稽查;三是制订飞行检查方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如对明胶蜜饯企业、被国外通报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通过加强方案策划,萧山局实现了执法稽查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加强执法稽查队伍和制度建设。萧山局从各业务处室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的执法稽查队伍,并制定了《萧山检验检疫局执法稽查暨普法宣传员队伍制度》,对执法稽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重视学习和交流,定期召开重大疑难案件分析会,深入探讨案件线索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丰富执法稽查人员的业务知识,提升执法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打造出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恪尽职守的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完善执法稽查工作制度。建立了执法稽查管理办法、执法稽查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大案要案集体讨论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执法稽查工作制度体系。
拓展行政执法稽查模式。萧山局业务部门主要使用现场稽查的模式,并注重将执法稽查与日常的货物检验、认证有效性检查、许可证年度监审和分类管理监督检查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萧山局管理部门主要使用批次分析、量能产能分析、用工用水用电分析等数据稽查模式,重点关注企业报检批次的突增或突减,报检数重量是否与企业产能、生产规模相一致。萧山局实施系统内的联合执法稽查模式,构建区域化联防联查机制,防止违法行为的流窜;实施系统外的联合执法稽查模式,借助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和监管职能,扩展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稽查手段和加大执法稽查力度。
监管模式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检验检疫部门在新时期履行好法定职责的必然选择。回首过去,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已经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展望未来,模式改革永无止境。坚持深化企业诚信建设和强化检验检疫执法稽查两手抓,可以充分确保模式改革的成效,进一步便利对外贸易的发展,为当前的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