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生物入侵对全球环境和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一直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根据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组织定义,“外来有害生物”是指对生态体系及其他物种有破坏作用的外来生物。由外来生物入侵引起的损失绝不能仅用经济损失来衡量,它还引起失业率提高、物品及设施的破坏、食品及水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率及严重度增加、疾病流行、甚至生命损失。
我国是遭受外来有害物生入侵危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专家估计外来有害生物每年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损失在200亿美元左右。外来害虫几乎毁掉了整个“三北”防护林,仅宁夏平原因受害而不得不砍伐的树木就达到1亿株,几十万公顷的农田保护林就此消失。而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人畜共患病及动物疫病也在我国造成极大损失,甚至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御体系,构建了包括风险分析、检疫准入、检疫审批、境外预检、口岸查验、隔离检疫、除害处理、后续监管等制度和利用“人——机——犬对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采取综合查验模式,有效防止了非洲猪瘟、地中海实蝇等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把关能力显著提升,为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安全保障。但目前我国在防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协调机制、法律法规、科技支撑和保障储备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需制定国家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中国特色进出境动植检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密切跟踪国际动植检技术法规动态,借鉴和采用国际准则,加快制定我国进出境动植检验检疫技术标准,形成中国特色的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标准体系。
2)建立科学准入制度,维护适当动植物保护水平。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完善以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核心的动植物检疫准入程序,根据我国动植物保护水平,制订适当的动植物检疫措施要求。
3)加强进境动植物产品监管,提高口岸把关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重点动植物及产品进境指定口岸制度,加强境外注册和产地预检;探索进口农产品风险分级管理;根据我国陆地边境贸易特点,研究完善边境口岸进境动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创新入境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查验机制,重点加强入境口岸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疫;科学完善口岸重大疫病疫情监测及进口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制定配套计划和实施指南,提高监测覆盖率和检出率。
(甄书秀 整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