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诏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连续作战,在南诏镇一带连续查处三起药店超范围经营案,有力规范了城区的药品市场。
9月24日至10月17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南诏镇辖区药品零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几家药店货架上分别存有头孢氨苄胶囊、酚氨咖敏片、普安乐片、云南白药、金锁固肾丸、女宝胶囊等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经查明,上述三家药店的《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均不包括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执法人员随即对三家药店的涉案药品进行了扣押,案值共计5000余元。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及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三家药店超范围经营药品将按照无证销售药品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