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5日,江西检验检疫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南昌签署《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将以检验检疫信息、技术、资源共享作为主要内容,共同营造“互惠、互补、共赢”的发展氛围,实现江西-广东检验检疫“工作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协同把关严密、协作机制高效”的总体目标。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三个机制。
江西-广东检验检疫机构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协作机制。对江西辖区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施产地检验、口岸免予抽查的直通放行模式;开展企业诚信管理,共享诚信信息;统一和共享检验检疫审单管理模式和抽查布控等业务规则;及时沟通实施直通放行模式下的进出口货物信息;对问题货物,开展联合追溯调查。
江西-广东检验检疫机构实行检验、监管、执法、检测、信息化等协作机制。定期交流检验检疫和认证监管信息;开展区域内监管模式创新研究;共同做好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和应对工作;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跨区域实验室检测资源的共享和科研协作;分享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信息互通;加强两地卫生检疫传染病疫情的联防联控;对赣粤两地出口货物开展原产地签证异地调查。
供港澳食品农产品监管验放协作机制。按照“属地管辖、分段监管、协作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对供港澳食品农产品实施联合监管;对供港澳农产品实施产地检验、口岸快速放行。 (邬 健)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