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声誉风险管理正当其时
吉林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朱宽胜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社会评价降低而对行为主体造成危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它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风险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化解和反馈等多个环节。良好的声誉是一个单位、部门、行业多年发展积累的重要资源,是事业的生存之本,是维护良好社会关系的保证。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这一时期,伴随着利益格局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调整,必然呈现出社会矛盾高发、公共事件多发的态势。质检部门作为主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质检声誉风险主要来源于公众对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水平的高度期待和重点关注。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事件的不断发生,在多元化媒体的不断渲染下,在很短时期内从技术性事件迅速酝酿发酵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质检声誉造成了诸多风险,同时特定时期公众情绪的宣泄也为风险的加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座谈会上,支树平局长强调指出,要格外重视媒体报道、政务信息、来信来访,将其作为排查风险的重要渠道加以充分运用。因此,在大力推进质检业务风险排查和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质检声誉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将为增强质检优势、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公众信任度和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声誉风险相对于业务风险、内部风险等风险而言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风险,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要塑造良好质检文化
树立核心价值理念
这里所阐述的质检文化,是指精神层面的,主要有质检工作宗旨、质检精神、质检理念、质检行业的核心价值观、制度体制、行为规范、质检传统以及质检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理想追求等。塑造良好的质检文化,树立质检部门的核心价值理念,提高对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才能提高质检人对本部门声誉的珍视,自觉地维护本部门的声誉建设。
要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能否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和机制。单一的模式难以适合所有企业,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特色监管模式。同时,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从信息采集、风险评估、电子抽检、电子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指导并规范食品监管人员的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
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扩大正面声誉传播
新闻媒体传播具有速度快、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正面的宣传报道可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要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建立信息分级管理,按信息等级进行分级披露。同时要协调好与社会监督力量的关系,邀请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质检的各种重大活动和事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新闻宣传的有效性,增强全社会对质检工作的认知和信任。
要建立声誉危机预警
强化舆情危机管理
制定《舆情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完善新闻宣传危机管理机制和新闻发布程序,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出现声誉危机时,快速行动,查明原因,果断决策,防止事态扩大。危机过后要进行反思,对内处理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员教育,对外广泛听取意见,调整社会形象,重建社会声誉。
在强化质检声誉风险管理的同时,要注重质检公众形象的长效建设,特别是在当前文化产品“快餐化”时代,必须探索将质检形象具象化策略,避免过多使用抽象的理论说教和口号宣讲,应该通过有代表性的英模人物、有感染力的事件、有感召力的修辞来宣传和构建质检形象,使之为公众喜闻乐见且易于接受和认同。《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