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起,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集安市所有在用电梯设备依法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安全大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46户,全部在用电梯270台,维保单位4户。对数量集中的住宅小区、大型商场、酒店、机关、学校、医疗单位、休闲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含扶梯)进行了重点检查。该专项活动主要检查在用电梯是否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张贴定期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单位是否签订了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并有效履行;是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受检电梯、扶梯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电梯用户未依法履行使用登记手续;二是少数电梯用户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三是个别未建立设备档案或建档不完善;四是少数维保单位对小部件处置不及时;五是少数电梯未粘贴人员乘坐警示制度或应急电话明示位置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6份,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改正,检查小组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和反应速度也进行了检查,并要求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维保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如遇电梯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