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5个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名单,南京市位列其中。
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四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南京市政府在八年质量兴市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季建业市长为组长、华静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高台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推进南京市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提升城市质量水平和质量竞争力,为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国际化人文绿都夯实基础,南京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过申报、资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程序,南京市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下一步,南京市将按照创建要求,结合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制定创建计划,并按照创建计划认真实施,力争两年内完成各项争创准备工作,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五大质量水平,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验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