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日前,长乐市人民政府以长政办[2012]152号文出台了《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细则》。
《细则》共七章二十条,涵盖了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工作机构与职责、标识标志申请、专用标志的使用、保护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将进一步规范漳港海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开发、生产、销售及管理工作,促进漳港海蚌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