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实现行政审批改革从“重申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的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取消行政审批6项、专业行政审批8项、下放实施行政审批5项。
广东省质监局决定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政府实施的特种设备法定定期检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新产品标准化审查,广东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备案,产品标识备案;决定转移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特种设备节能审查、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核发、技术标准评审起专家资格审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使用采标标志企业备案审查、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评价;决定下放实施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验配眼镜、摩托车乘员头盔、橡胶制品及危险品包装物、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助力车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广州、深圳市质监部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