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为期四天的第四届“台湾名品交易会”顺利落下帷幕。在此次展览中,来自台湾的蝴蝶兰吸引了众多南京市民的眼球。南京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对该批蝴蝶兰实施了全程监管,展出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在蝴蝶兰展览场地进行巡查,展览结束后,检验检疫人员按照规定对蝴蝶兰进行了销毁处理。
蝴蝶兰属兰花的一种,以其高贵典雅,幽美暗香的花型、花色、香味被人们喜爱与珍藏,有“兰中皇后”之美誉。但是进境兰花携带真菌、细菌、线虫等有害生物的风险较大,在每批进境的兰花气生根及栽培介质中都能分离出活的线虫。我国检验检疫部门曾多次在进境兰花及其栽培介质中截获兰花褐斑病菌、长针线虫(传毒型)和短体线虫(非中国种)等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对用于展览的进境兰花,国家质检总局10号令《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供展览用的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在展览期间,必须接受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管,未经其同意,不得改作它用。展览结束后,所有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须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其栽培介质要取得经国家质检总局的特许审批,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明确注明“用于展览,展览结束后在检验检疫部门监管下作销毁、退运等检疫处理措施。(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