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7家省级单位9位专家组成的现场验收组,对浙江长兴县列入2012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计划的4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且全部顺利通过验收。
此次验收组对长兴振其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的芦笋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项目、长兴福康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生态土鸡标准化养殖推广示范项目、长兴县水产协会的河蟹标准化养殖推广示范项目和浙江张老汉生态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华鳖生态养殖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等四个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验收组对示范项目的基地基础设施、质量管理措施及制度、标准化体系、检测体系及实现效益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考评,对质量、标准、检测等方面做出了高度评价,认为这4个项目工作到位,资料完备,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任务书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现场评估验收。同时,验收组也要求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实施标准规范的意识,把标准体系深入贯彻到生产的第一线,更好的发挥标准对生产的指导作用。(邹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