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磐安县入选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试点县以来,磐安县按照农业标准化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任务书内容,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正常推进、有效实施,磐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创建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试点县领导小组。为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于5月调整了全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于日前出台了《磐安县创建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试点县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任务及具体内容,并提出了相关措施,为保障示范试点县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积极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2年度组织上报了浙江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三个:无公害竹笋、无公害红爪姜、高山茭白,其中二个列项;市级农业标准化项目二个,并建立了四个县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香榧、杏鲍菇、香菇、蔬菜。目前,二个省级标准化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截止目前,磐安县已建立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4个。
对历年来制订农业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下达了2012年磐安县农业地方标准修订计划,日前由磐安渚源中药材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级地方标准《无公害 元胡》修订已获立项,正在修订当中,磐安县地方标准《磐安云峰茶》修订工作也在进行当中。截止目前,磐安县先后组织参与制订了国家标准1个(新昌小京生),省级农业地方标准8个、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10个,县级农业标准(规范)11个,为标准体系的建立打好了基础。(於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