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2年9月11日,湘潭市质监局召开了全市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法人约谈及培训会议。湘潭市15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参加了约谈会议。
会上,对今年湘潭市省级食品监督抽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详细分析了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分析了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危害,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要落实的主体责任。同时强调,生产不合格食品,不仅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递交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今后一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严把进货查验关、工艺控制关、出厂检验关,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台帐,依法依规生产。
今后,湘潭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约谈制度,将它作为食品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赵锐 陈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