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8日,湘潭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湘潭金旺槟榔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环境卫生差、工人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实施了突击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着没有持续保持必备的法定生产现场条件,没有建立规范的台账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012年9月5日,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并且正在生产的“味味王青果王”槟榔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09/08”。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封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生产的“味味王青果王”槟榔进行了抽样检验。
目前该案正在积极办理中。(熊龙飞 袁利)